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07年中国反洗钱报告(摘要)》(下称“报告”)。央行副行长兼上海总部主任苏宁在报告中表示,2007年是中国反洗钱工作实现战略转折的关键之年,主要表现在制度、监管、反洗钱监测、机制建设等四个层面。
得益于以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以及现代化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的初步建立,监管部门在分析资金异常流动和打击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方面取得较大进展。2007年,央行共协助侦查机关破获涉嫌洗钱案件89起,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88亿元,其中约34.8%涉及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0.1%涉及毒品犯罪。此外,还有350家违规金融机构被处罚,处罚金额达2652.42万元。
与央行发布的2006年度反洗钱报告相比,2007年在反洗钱检查中受到处罚的金融机构数量、处罚金额均有所下降,显示中国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内部机制较前有所完善,不过,随着反洗钱检查范围扩大,证券期货和保险业机构也开始进入处罚名单。
2006年,只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被处罚,罚款总额合计4052万元。此外,2007年涉嫌洗钱的案件线索报送金额、协助侦查机关破获的相关案件金额相比前年亦下降约40%、30%。
350家金融机构受罚
在涉及银行业、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三个领域的反洗钱现场检查工作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是重点。
据统计,2007年共有715家央行分支机构依法对4533家金融机构(含其分支机构,下同)进行了反洗钱现场检查,其中,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3909家(占比86%),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96家,保险业金融机构528家。
去年的检查令350家违规金融机构受到处罚,占被查金融机构总数的7.72%,共被罚款2652.42万元。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341家,占被查银行业金融机构总数的8.72%;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分别为4家和5家,占被查该类机构的4.17%和0.95%。
在被处罚的金融机构中,除3家仅涉及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外,其余347家均涉及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或是未按规定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反洗钱现场检查显示,全年共发现14399起未按规定审核客户身份证件的情况,33468起未按规定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或留存客户身份资料的情况,并检查出744个匿名账户(主要是未清理完的非实名账户,已按规定移送相关业务部门)。
报告表示,上述违规问题主要出现在两类金融机构,一类是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共发现17528起未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情况;另一类则是机构网点遍及城乡的国有商业银行。两类金融机构都有大量营业机构遍布农村,银行工作人员在开立账户等环节对身份证件的审核不够严格。
农信社、农商行受到重点检查
报告显示,与2006年相比,全年未因银行业金融机构怠于履行反洗钱职责而造成洗钱案件发生的情况下,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被处罚的平均比例下降了10%左右。
但反洗钱工作起步相对较晚、技术水平相对较低、工作设施相对较差的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受到重点检查,其被查机构数在整个银行业被查机构总数的占比增长迅速。
2007年,农信社、农商行被查百分比已经接近50%(而2006年仅为20%左右),排在第二位的是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约为40%。这与2006年的情况正好相反,当年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被查百分比位居第一,超过50%。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央行的反洗钱检查工作思路正逐步转向以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方法。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指出,农信社和农商行被处罚的比例明显上升,显示这两类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合规程度亟待提高。与2006年相比,在2007年农信社、农商行被罚百分比出现大幅上升,而除外资银行略有上升外,其他类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被罚百分比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2295亿元”不能排除洗钱嫌疑
根据《反洗钱法》的规定,央行发现可疑交易活动,需要调查核实的,可以向金融机构进行调查。2007年,央行对发现和接收的可疑交易线索进行分析筛选后,对其中1534个重点可疑交易线索实施了2052次反洗钱调查。
《反洗钱法》还规定,央行对可疑交易活动经调查仍不能排除洗钱嫌疑的,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侦查机构报案。2007年,央行共向侦查机关报案554起,占全部调查线索数量的36.11%,涉及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295亿元。
报告称,反洗钱优势在协助侦查和破获涉嫌洗钱案件中发挥了重大作用。2007年,央行协助侦查机构调查涉嫌洗钱案件328起,涉及金额折合人民币约537.2亿元。同年,央行共协助侦查机关破获涉嫌洗钱案件89起,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88亿元。
从破获洗钱案件涉及的上游犯罪类型进行分析,涉及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最多,约占总数的34.8%,其次是涉及毒品犯罪的,约占总数的10.1%。
而在反洗钱监测分析、反洗钱调查的精确制导下,一批地下钱庄被连根拔掉,成功破获深圳杜氏、珠海万某贸易公司等地下钱庄案。
报告表示,2007年,公安机关会同央行、外管局等部门共组织50多次行动,破获43起重大地下钱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80余名,涉案金融折合人民币114亿元,有力遏制了此类犯罪的高发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