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同意兴业银行适用《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模式开展外汇业务。该行首批推动福州、厦门、青岛三家分行改革,助力企业高效便捷开展跨境贸易与投融资活动。
12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3项外汇展业改革的配套法规文件,并指导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发布3项行业指引规范,与2023年发布的《办法》共同形成“1+6”展业改革制度体系,推动银行外汇展业改革提质扩面。
《办法》发布以来,兴业银行积极响应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署,采用“自上而下”改革路径,整合前、中、后台系统,推出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的外汇展业系统,构建了涵盖客户尽调与分类、事中差异化审核、事后风险监测的全流程展业框架,实现外汇业务核心环节信息化管理,促进各展业环节有效联动。
据了解,在该行首批实践中,当地机构可依托外汇展业系统,在充分尽调的基础上,对外汇客户进行有效分类。其中一类客户可凭指令直接办理外汇业务,业务范围同时覆盖经常项目、资本项目项下交易,进一步扩大客户业务受惠面,有效助力打造“越合规越便利”的营商环境。
“我行将基于首批改革实践经验,有序扩大外汇展业改革范围,不断探索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路径,进一步为涉外经济主体提供专业高效的外汇金融服务。”兴业银行国际业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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